当前位置:
锡林郭勒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逐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
时 间: 2016-02-29        来 源: 锡林郭勒盟编办

为全面整合行政执法资源,提高执法效率,近年来锡盟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,按照“试点先行、逐步推开”的原则,选择生态、文化旅游、食药工商、城镇管理等行业,逐步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。

执法资源整合,社会管理效能大幅提升。为解决执法部门职能交叉,多头执法等问题,根据政府工作部门的调整,将分散的执法队伍整合成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。部分旗县市(区)文化、旅游部门整合后,将文化市场执法和旅游执法两支队伍整合成一支,实现了文化、旅游综合执法,授权充分,有效加强了综合执法力量;工商、食药、质监部门整合后(盟级食药、工商二局合一,旗县市(区)为食药、工商、质监三局合一),其相关的执法队伍进行整合,组建综合执法队伍,并将执法力量延伸到基层,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。以上行业的执法资源整合,使行政处罚事项相对集中,部门推诿扯皮现象得到有效改善,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
坚持典型引路,以点带面整体推进。按照自治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,以二连浩特市、锡林浩特市为全盟试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,并在两个市配套设立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,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,有效加强城市建设、道路、市政市容、环境卫生、车辆、摊点等管理,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处理。全盟其余11个旗县区,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经验,配套组建了城镇行政综合执法事业机构,并根据实际工作配备了人员编制,积极推进了城市综合执法相关工作。

   推进体制创新,积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水平。一是2014年底,锡林郭勒盟委、行署决定成立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委员会,划转、整合部分农、林、水、环保等部门职能,定位为对生态保护工作进行组织、协调和监督。生态保护委员会成立后,建立健全盟、旗县市(区)、苏木镇(场)、嘎查(村)四级管护体系,即盟生态保护委员会下设草原生态综合执法队伍,各旗县市(区)生态保护局下设生态综合执法大队,苏木镇(场)成立了生态执法队,嘎查(村)聘用生态防护员,重点开展打击非法开垦草原、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监管、矿山环境治理等专项治理行动,实行常态化联合执法,依法规范生态资源管理。二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求,组建锡林郭勒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,隶属文体新广局管理,负责文化体育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。通过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整合,切实解决权责交叉、多头执法问题,有效维护了文化市场秩序,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